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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民政部、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指导养老机构防控疫情的最新文件都在这里了!武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继续发酵。 截至 1 月 30 日 23 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149例,疑似病例12167例,累计死亡病例171例,累计治愈出院135例。其中,老年群体成为本次疫情重点关注对象。 为了加强养老机构应对肺炎疫情,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中国疾控中心等部门近日密集发文,就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发出通知、提出要求。以下我们汇总了各部门祖辛文件,供大家参阅。 发布《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和民政部前期部署安排,结合相关疾控指导及各地有效做法,民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等老年人服务场所可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纳入2020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内容,将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每家养老机构,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人。在加强相关防控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调节,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各地可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并注意总结有效经验做法,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以便进一步更新完善。 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发布《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出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1月28日,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发布《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等角度,对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具体的要求。通知提示,居家老年人要尽量减少外出,如果确需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社区层面要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认真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各养老机构做好发热老年患者的筛查、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 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11 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我国老年人数量多,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 二、做好居家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根据居家老年人的特点,通过媒体网络以及上门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三、做好社区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 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疫情防控基本知识的宣传,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工作。要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认真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 四、做好入住机构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 老年康复、护理等机构应当做好在院老年患者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院内感染,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老年患者的筛查、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一旦发生疑似肺炎疫情,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各地要根据疫情进展,对集中收住老年人的各类养老机构制定疫情防控的具体办法。 五、加大保障和督导力度 要加强对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联防联控,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安排好防控物资和资金支持,保障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控物资供应。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一图读懂: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国老龄办发布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倡议老年人科学防控 我国老年人数量多,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诊病例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为了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28日,全国老龄办发布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倡议老年人科学防控,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发布养老院预防临时指南,帮助养老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众志成城,齐心协力, 抗击疫情,战胜病毒,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